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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跨街廓都市更新容積調派計畫上路 最高獲30%容積加給

  • 發布單位:都市更新科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為提升居住環境品質,鼓勵民間加速都市更新,桃園市政府推出「跨街廓都市更新容積調派專案計畫」,針對舊市區狹小及開發條件不足之基地,以類似容積移轉的概念,將其重建權利併入主要幹道地區集中開發,最高可獲得30%的基準容積加給,而開發條件不足之基地捐贈給市府開闢綠地或保留既有建築物由實施者整建維護後再利用,可作為公共使用空間、社會住宅或中繼住宅,可解決舊市區內公共空間不足問題,新制於今年7月1日上路,申請時間到2027年6月30日截止。
本計畫針對同一都市計畫範圍內,只要調出基地地主整合至100%同意,面積達200平方公尺,且臨至少4公尺寬以上道路,並符合相關資格,即可將容積以等價換算方式併入調入基地集中開發。
此外,調入基地需整合至都市更新條例第37條規定的同意門檻,面積達2000平方公尺,且臨至少寬15公尺以上計畫道路,市府提供住宅區最高30%、商業區及工業區最高20%的基準容積加給,作為實施者與地主參與都更的誘因。
若民眾想進一步了解補助內容,可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首頁→訊息公告→最新消息查閱相關資訊,或電洽市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03)332-4700分機3104~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