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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實施「擬定桃園市龜山區建國一村周邊地區都市更新計畫案」。

  • 發布單位:都市更新科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2月27日
發文字號:府都住更字第1080026563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實施「擬定桃園市龜山區建國一村周邊地區都市更新計畫案」。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8條及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08年2月28日至108年3月29日止計30天。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府住宅發展處、龜山區公所。
三、公告圖說:如計畫書所示。
四、公告方式:
(一)書面: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府住宅發展處、龜山區公所。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住宅發展處網站。
(三)登報:刊登於自由時報。
五、本計畫自民國108年2月28日零時起生效。
六、本案依都市更新條例第5、6條劃定更新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