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府都住更字第11500885372 號
主旨:公告核定實施將捷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訂桃園市中壢區老街溪段4地號等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並自民國115年4月29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32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起訖日期:自民國115年4月29日起,至民國115年5月28日止。
二、網路公告網址:
(一)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https://urdb.tycg.gov.tw/。
(二)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https://ohd.tycg.gov.tw/。
三、公告地點及張貼處:
(一)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公告欄。
(二)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公告欄。
(三)桃園市中壢區興平里辦公處公告欄。
(四)刊登桃園市政府公報及自由時報。
市長 張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