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府都住更字第11500970361 號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擬定桃園市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2031-27地號等25筆土地都市更新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6、第7及第9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5年5月4日起公告30日,並訂於民國115年5月18日上午10時於桃園區東埔市民活動中心舉辦說明會。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所示。
三、公告方式如下: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及本市桃園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網站(http:/ohd.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自由時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或桃園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市長 張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