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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核定發布實施爭鮮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訂桃園市桃園區大樹林段1826地號等2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並自民國115年8月31日零時起生效。

  • 發布單位:都市更新科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28日

發文字號:府都住更字第11502287632號


主旨:公告核定發布實施爭鮮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訂桃園市桃園區大樹林段1826地號等2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並自民國115年8月31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32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起訖日期:自民國115年8月31日起,至民國115年9月29日止。

二、網路公告網址: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https://ohd.tycg.gov.tw/。

三、公告地點及張貼處:

(一)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公告欄。

(二)桃園市桃園區公所公告欄。

(三)桃園市桃園區大樹里辦公處公告欄。

(四)刊登本府公報及自由時報。


市長 張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