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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府自籌原民租金補貼4月1日起開放隨到隨辦 每月最高補助4,000元

  • 發布單位:住宅服務科

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宣佈,針對由市府自籌經費辦理的「115年度原民租金補貼」,自4月1日起正式啟動「隨到隨辦」機制,受理至計畫戶數用罄為止,每月最高可獲得 4,000 元的租金輔助,呼籲尚未申請的族人儘速提出。

住都處說明,115年度補貼計畫原於去年10月統一受理,並已自今年1月起開始核撥;因考量部分族人未能及時在期限內申請,且計畫經費尚有額度,秉持照顧族人之初衷,決定重啟申請管道,改採更具便利性的隨到隨辦方式受理。

住都處補充,依據中央規定,族人在原鄉持有自宅便無法申請內政部租金補貼。然而市府發現,不少族人雖在原鄉擁有房產,但因在都會區工作而有實際的租屋需求。為解決此困境,桃園市自111年起便自籌預算開辦原民租金補貼。

住都處在執行過程中也不斷檢討修正原民租補,並自去年起正式放寬申請條件。原規定自宅與租屋地距離需達30公里始得補助,現已放寬為距離20公里以上者即符合資格,此舉預估能增加約4成的受惠者,有效紓解族人在外租屋的房租壓力,未來也會視實際需要逐步調整。

在申請作業方面,凡設籍桃園市之原住民市民且符合資格者均可提出申請。民眾須備妥申請書、申請人及其配偶之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以及租賃契約。此外,也需提供申請日前一個月內之全戶所得與財產證明等相關文件 。

住都處最後提醒,本項補貼具有排他性,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不得重複接受2種以上之住宅資源補助。詳細申請規定可前往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官方網站查詢,或於受理期間電洽住都處專線(03)332-4700轉6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