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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實施「擬定桃園市八德區大華段117-2地號等169筆土地及桃園區桃合段7地號1筆土地策略性更新地區都市更新計畫案」

  • 發布單位:都市更新科
  • 聯絡人:黃小姐
  • 聯絡人電話:3104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11日


發文字號:府都住更字第1130239694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實施「擬定桃園市八德區大華段117-2地號等169筆土地及桃園區桃合段7地號1筆土地策略性更新地區都市更新計畫案」。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9條及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


公告事項:


  一、自中華民國113年9月11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府住宅發展處、桃園區公所、八德區公所。


  三、公告圖說:如計畫書、圖所示。


  四、公告方式:


    (一)書面: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府住宅發展處、桃園區公所、八德區公所。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住宅發展處網站。


    (三)登報:刊登於自由時報。


五、本案依都市更新條例第5、8條劃定策略性更新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