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一、受理申請期間:自111年8月1日(星期一)上午09:00起至
111年8月31日(星期三)下午05:00止。
二、辦理戶數:
(一)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662戶。
(二)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282戶。
三、申請方式:配合新冠肺炎防疫需要,受理申請取消臨櫃辦理,僅開放線上申請及郵寄申請方式:
(一)線上申請:申請人於受理期間,至內政部建置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
(二)掛號郵寄申請: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掛號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本市請寄送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
四、申請書取得方式及應檢附書件:
(一)從內政部營建署網站專區下載【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網址:
https://www.cpami.gov.tw)右側→「重要政策」→「住宅補貼專區」】申請書表( 111 年8 月1 日開放下載)。
(二)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免費索取申請書表。
(三)應檢附書件請詳閱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申請書表及問與答內容。
五、申請資格:
(一)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家庭年所得低於132萬元、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5萬3,484元、家庭成員每戶動產限額低於294萬元、非住宅之不動產限額低於564萬元。
(二)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家庭年所得低於132萬元、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5萬3,484元、家庭成員每戶動產限額低於22萬5,000元、非住宅之不動產限額低於56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