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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修正「桃園市機場捷運A7站合宜住宅承租資格審查作業規定」第六點、第七點及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單位:住宅規劃科
  • 聯絡人電話:03-3298600分機304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本府修正「桃園市機場捷運A7站合宜住宅承租資格審查作業規定」第六點、第七點及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