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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桃園市受理民間申請公辦都市更新專案計畫」,並自113年9月27日生效。

  • 發布單位:都市更新科
  • 發布日期:113-09-27
  • 截止日期:114-10-31

公告「桃園市受理民間申請公辦都市更新專案計畫」,並自113年9月27日生效。

一、計畫期程:

(一)本專案計畫每年度受理期間由本府另行公告之。

(二) 本(113-114)年度受理期間如下:

1 危險建築物: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列管有案之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為最優先受  理標的。

2 一般街廓:第一梯次自公告日起至114年2月28日止,第二梯次自114年5月1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兩梯次截止受理後將由本府住宅發展處分別召開資格審查會議,並於各梯次擇定1件辦理。

 二 本計畫內容請逕至本府住宅發展處網站(https://ohd.tycg.gov.tw)「業務資訊-都市更新-專案計畫」查詢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