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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規劃科

辦理住宅工程開發政策及工程策略規劃、住宅基金管理運用、住宅年度計畫及短中長程計畫研擬、住宅工程用地取得、住宅市場及住宅建築工程居住環境品質等資訊收集及檢討、住宅資訊建置、住宅工程貸款管理及監督、產權處理與住(國)宅經營利用等事項。


住宅開發科

社會住宅開發方式及規劃設計準則研發、住宅工程規劃設計、工程發包及住宅工程施工管理等事項。


住宅服務科

辦理住宅補貼、包租包管、住(國)宅租賃制度訂定、配租、租金收取及公訴、其他輔助人民承購承租住宅等有關事項、公有住宅物業管理規劃設計、建物修繕、裝修及裝潢工程、水電裝置維護修繕工程、電力及弱電維護與修繕工程、停車空間管理規劃、維護及修繕工程、店鋪招商規劃與公共開放空間使用規劃設計及維護工程、住宅支援及服務所涉管理等事項。


都市更新科

辦理都市更新政策及發展研究、更新地區劃定、更新計畫擬定、公辦更新工程開發案推動及執行、更新法令研修、更新地區公共環境營造相關規劃設計及工程施作、都市再生活化相關規劃設計及工程施工、重建、整建、維護等都市更新概要計畫、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之擬定、審議、核定、調解、調處、監督、管理及輔導、更新事業經費補助、整建維護規劃設計及工程推動與補助、更新開發地區不動產經營與管理等事項。


秘書室

文書、檔案、出納、小額採購、財產管理、資訊、法制、國賠爭議及訴訟案件處理、研考、新聞發布、節能、廳舍管理、公務車調配等,及不屬於其它各單位之綜合事項。


會計室

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人事室

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政風室

依法辦理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