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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社會住宅服務中心設置自治條例」,業於109年1月14日訂定發布,定於109年5月1日施行。

  • 發布單位:住宅規劃科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本府訂定「桃園市社會住宅服務中心設置自治條例」,業於109年1月14日訂定發布,定於109年5月1日施行。(法規條文及發布施行令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