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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桃園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申請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辦法」。(113年1月26日發布)

  • 發布單位:都市更新科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6日
發文字號:府法制字第1130024348號

訂定「桃園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申請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辦法」。
附「桃園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申請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辦法」。


市長 張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