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修正「桃園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標準」,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113年4月18日發布)

  • 發布單位:都市更新科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8日
發文字號:府法制字第1130101262號

修正「桃園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標準」,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附修正「桃園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市長 張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