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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桃園市都市更新申請都市發展基金建築容積獎勵審查許可要點」

  • 發布單位:都市更新科
  • 聯絡人:邱燕華
  • 聯絡人電話:3324700*3101

桃園市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16日

發文字號:府都住更字第1110038735號

附件:桃園市都市更新申請都市發展基金建築容積獎勵審查許可要點


訂定「桃園市都市更新申請都市發展基金建築容積獎勵審查許可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附「桃園市都市更新申請都市發展基金建築容積獎勵審查許可要點」。


市長 鄭文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