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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光路警察宿舍公辦都市更新重建工程暨機關採購廉政平臺實施計畫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壹、緣起
本案工程位於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以西,正光路71巷、壽星街8巷以南、延壽街以東及中山路以北所圍街廓東北側,鄰近桃園地方法院,基地面積共8,490.40平方公尺。基地內原有66戶警察宿舍,提供退休員警及其眷屬居住使用,屋齡已逾50年,為桃園區早期發展之舊城區,且單元內建築物老舊破損、巷弄狹小、環境寙陋,動線規劃上缺乏完善步行空間,亦未能發揮土地效益與發展機能,亟待重建更新。
本府為提升都市景觀、公共安全及土地利用效率,於104年9月18日公告「擬定桃園市桃園地方法院及正光路警察宿舍周邊地區都市更新計畫」(府都住更字第10402441571號函)及110年1月8日公告「變更桃園市桃園地方法院及正光路警察宿舍周邊地區都市更新計畫(配合正光路警察宿舍公辦都市更新)案」(府都住更字第10903262751號函),並劃定都市更新地區,期能藉此提升整體地區環境品質及景觀,帶動鄰近地區活絡發展,與中路整體開發地區相互串連,成為桃園市都市更新之示範地區。
本案預計興建3棟建築,其中2棟地上17樓作為社會住宅及1棟地上16樓作為警察局辦公廳舍及職務宿舍,除可提供暫時無自有住宅等資格的民眾解決居住需求外,並紓解警察局現有行政辦公空間不足等問題,期望達成提升該地區整體都市機能、景觀、公共安全及土地利用效率等目的,其內容包含:

(一)推動公辦都市更新活化老舊市區,作為本府主導公辦都市更新之楷模,促使核心地區公有土地活化再發展,翻轉低度使用之老舊市區並創造公共利益。
(二)配合中央政府社會住宅政策,興辦社會住宅實踐居住正義,落實「居者有其屋」。
(三)考量周邊及未來人車動線,退縮留設舒適之步行空間及開放空間並結合植栽綠化,形塑舒適安全之步行空間,增進地方公共利益。
(四)透過都市更新整體規劃,協助開闢北側計畫道路,規劃排水滯洪設施,依「劃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指導原則」規劃防救災空間及動線,提升地區的災害控管能力。
(五)透過本府主導辦理公辦都市更新事業,在公私有土地合作過程中,藉由民眾共同參與,誘發周邊地區推動都市更新事業。
有鑑於本案工程經費為新臺幣33億1千5百萬元,工程基地為桃園市中心精華地段之一,將影響未來區內建設甚深,部分道路產權複雜,亦有警察宿舍使用人就「所有權與否」,與本府進行行政訴訟中。爰此,為求資訊公開透明,排除不必要之干擾因素,並參考中央機關及其他五都重大工程成立廉政平臺之成功案例,透過跨域結合相關機關參與,共同興利,使工程興辦過程減少阻力並降低風險因子,爰依據法務部函頒之「機關採購廉政平臺實施計畫」,規劃建置「正光路警察宿舍公辦都市更新重建工程」機關採購廉政平臺,使本案工程順利完成,帶動本市的進步與發展以及增加國家競爭力,提升市民生活品質與幸福感受。
貳、依據
一、行政院函頒「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
二、法務部函頒「機關採購廉政平臺實施計畫」。

參、辦理機關
一、主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二、協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政風處、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三、指導機關:桃園市政府、法務部廉政署。
四、參加對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法務部廉政署、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台灣透明組織協會、專家學者、地方里(鄰)長、關心公共事務之市民、施工廠商、監造單位等。

肆、目的
一、成立機關採購廉政平臺,守護本市重要公共建設
本案為桃園市第一個公辦都市更新案,亦為本市中心精華地段之一,將影響未來區內建設甚深,而興建社會住宅為國家重要建設指標,藉由成立廉政平臺,一同守護桃園市重要公共建設期能滿足市民重要期待。
二、建構優質行政環境,強化保障採購人員
透過機關採購廉政平臺的建置,避免不當外力干擾,確保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降低案件遭司法機關偵辦機率;如有黑函檢舉或誣控濫告,協助機關同仁定紛止爭。
三、結合跨域合作機制,排除外部勢力不當干預
針對本案工程辦理過程所面臨之困境、爭議及廉政風險,適時邀集檢察、調查及廉政等相關機關,或外界專家學者等,共商因應作為,並積極蒐集如媒體報導、議員關切及民眾爭訟、檢舉等事項,妥適研析回應,以確保程序合法性,使重建工程順利進行。
四、運用各項行政透明措施,營造公務員勇於任事之環境
於官網建立機關採購廉政平臺資訊公開專區,倡導企業誠信倫理,辦理與民有約廉政座談會等,俾利司法、政府稽核部門、民間第三方公正人士等外部力量,及民眾與廠商等均能參與監督工程施工過程,使民眾即時瞭解辦理狀況,減少民眾疑慮及杜絕弊端,進而使同仁能有安心工作環境,勇於任事。
伍、具體執行方式
一、期前規劃,成立工作小組:
本案係巨額採購為本府重要建設指標亦為首次公辦都市更新案件,相關進度,為外界矚目之重要工程,同時興建之社會住宅為政府施政重點,藉由同步邀請檢察、調查、廉政及各界參與啟動機關採購廉政平臺,結合公私部門力量等聯繫溝通機制,展現行政透明的投資環境,並彰顯市府辦理公辦都市更新案公平、公正、公開之廉政決心。
二、協調檢、調、廉機關跨域合作,迅速查察不法:
(一)跨域結合檢察、調查及廉政等公部門成立廉政平臺,提供公共工程標案之風險預防及諮詢服務,以建立聯繫溝通機制,防止外界不法勢力及不當施壓干擾。遇有暴力威脅、偽造文書、貪瀆及洩密等不法情事,立即啟動機關採購廉政平臺聯繫機制,協調司法機關迅速偵辦,以確保本案依法行政,維護公共利益。
(二)遇有廠商針對採購案件之爭議,可透過平臺協調引導其循法定程序處理,以避免私下關說,並協助機關掌握爭議癥結及相關事證,蒐集類似案例,提供業管單位依政府採購法妥處,兼顧契約合理、採購效益並維護廠商合法權益。
三、公私協力,共商爭議因應措施:
(一)透過「地區政風業務聯繫中心」建立與司法單位之聯繫機制;另結合「正光路警察宿舍公辦都市更新重建工程聯繫會報」召開機關採購廉政平臺溝通會議,由採購主辦機關邀集檢察、調查、廉政、工程會及廠商等人員說明辦理進度、面臨問題、潛存風險因子及爭議事件等,共同協商解決方式。
(二)結合檢察、調查、廉政及工程會等政府機關召開座談會或講座,就採購各階段可能涉及之廉政風險及應行注意事項進行宣導,加強公務員及廠商對其權利、義務、相關法律與契約責任之瞭解。另規劃整合機關具稽核職能單位,如工程查核、採購稽核小組、督考工程單位及政風機構等,視需要提高稽核頻率,執行專案訪查或工程停留點檢驗,就發現疑慮事項即時處理,深化稽核效益,避免風險擴大。
四、建置資訊揭露專區,強化行政透明及全民監督:
(一)藉由機關採購廉政平臺網站專區公開說明相關資訊並登載於官網,如依據「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公開閱覽之資料,使廠商或利害關係人皆能得知標案資訊,進而提出意見,避免限制競爭之質疑;同時將相關工程計畫、標案、履約、查核、工程進度等文件利用平臺聯繫機制提供予檢察、調查、廉政單位,主動透明公開,鼓勵社會大眾檢視、表達意見及強化監督,並提供陳情及意見反映管道,促進採購作業公開透明,即時回應、減少誤解與避免爭議。
(二)建置「施工資訊公開平臺」,透過即時影像回傳之方式即時監看工地,避免有偷工減料或未依規定開(停)工等情形發生;亦可使區內居民同步參與監工,達成全民監工之目標。
五、辦理社會參與活動,健全採購秩序措施:
整合機關具稽核職能單位,強化內控檢核機制,研編教材,辦理相關配合本案各階段活動,向民眾宣導本案重要性及市府辦理決心。另結合本府政風處廉政宣導活動,共同宣揚「正光路警察宿舍公辦都市更新重建工程」公開透明之廉政政策。

陸、經費
辦理本計畫所需經費個案簽陳。

柒、本計畫簽奉核定後實施,並得視實際執行情形隨時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