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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迫性修繕住宅貸款申請文件

  • 發布單位:住宅服務科

急迫性修繕住宅貸款

急迫性需修繕住宅者,因住宅補貼尚未開始受理申請或截止受理申請,致無法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民眾可持申請書向本處提出申請,經本處審核通過並核發同意函後,申請人可持同意函先行向金融機構申請一般修繕住宅貸款,嗣後倘申請住宅補貼並經審查合格,則可持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至金融機構轉換為修繕住宅貸款優惠利率。
一、申請方式:臨櫃或郵寄
二、申請資格:
1.申請人須為房屋所有權人,於承貸時須為借款人
2.家庭成員僅持有1戶自有住宅
3.屋齡滿10年,主要用途為住宅相關
4.於受理申請期間(約每年8月),提出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
三、檢附資料: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非申請人本人,請攜帶申請人及代理人的身分證印章)
2.戶口名簿影本
3.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4.檢附整棟門面的牌號碼(門牌號碼須很清楚)及修繕標的的現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