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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錄製「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新制宣導影片,請踴躍點閱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一、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利衝法)於107年12月13日修正施行,由於新制規範修正幅度頗大(如:擴大關係人範圍、新增補助交易行為之限制及身分揭露機制等),監察院前已舉辦多場法令宣導說明會,惟本(109)年囿於新冠肺炎防疫避免大型集會,為達積極多元宣導說明新制內容,特別錄製相關宣導影片共6部,請各機關及受利衝法規範之公職人員、辦理政風、人事、採購及補助等業務之專責人員觀看,避免觸法受罰。

二、宣導影片包括:
1、利衝法規範對象-公職人員及關係人;
2、利益與利益衝突迴避;
3、假借職權圖利與關說請託圖利之禁止;
4、補助與交易行為之原則禁止及例外允許;
5、機關注意事項-基本資料通報、迴避情形彙報及補助交易身分關係公開;
6、利衝資料通報及補助交易公開系統簡介-操作說明及常見錯誤。

三、宣導影片點閱路徑: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業務資訊>宣導資料>影音資料>利益衝突迴避 (如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