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務員遇有請託關說事件,應於三日內向所屬機關政風機構登錄備查。請求內容涉有違反法令、營業規章或契約之虞者,並瞭解登錄之請託關說事件是否確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二、 為協助公務員登錄,請主動提供諮詢建議或必要之處置,以維當事人權益:(一) 當事人無法判斷是否為請託關說時,得基於其主觀意願,敘明事由辦理登錄。(二) 請託關說者如為當事人直屬長官或機關首長時,得逕向政風機構登錄,免逐級核章。(三) 請託關說登錄資料之處理與保管,請注意當事人身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