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府「桃園市申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協議書」範本依據: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18條公告事項:一、「桃園市申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協議書」範本如附件,公告於本府住宅發展處網站(網址:https://ohd.tycg.gov.tw/)。二、已簽訂協議書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案件,得依原協議書內容辦理,如因建造執照涉及容積獎勵項目、額度、等級、實施者或起造人變更者,則應依本公告重新簽訂協議書。三、本協議書範本自公告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