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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住宅交屋,內外俱備

  • 發布單位:住宅開發科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有關新聞報導說明,航空城安置住宅居民選屋後,要自己做裝潢、牽水電,屆時安置住宅點交後,也是家徒四壁的毛胚屋,甚至道路工程未發包,恐致有屋無路等情形,市府住宅發展處表示皆無此事,並進一步說明如下:
本府興建航空城機場園區安置住宅有四處基地,蛋白區A18、A11、G17等3處及蛋黃區街廓1、2、3、5、6基地等1處,積極趕工中,目前施作地下結構體一樓及二樓,整體進度略有超前,預計於113年8月陸續竣工,於113年10月陸續交屋。
安置住宅交屋時,會完成戶內基本天地牆裝修,包含磁磚、粉刷、衛浴、廚具,並有完整電力、電信、給排水、消防、瓦斯等系統,民眾搬入家具即可入住,並非毛胚屋進行交屋。
為了減少介面衝突及順利領照,基地內道路納入安置宅工程一併施作,惟目前因契約疑義,有部分案件尚未發包完成,現與廠商洽談中,倘洽談不成,將依採購法另尋施工廠商,目前不影響交屋進度。
安置住宅必須完成聯外道路系統及民生維生系統,取得公共設施完竣證明,始得領取使用執照,再交屋予安置戶,不會有「無民生系統,有屋無路」之情形,請民眾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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