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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涉貪瀆不法之檢舉(陳情)案件】

如您檢舉(陳情)事項屬有關社會住宅管理問題、租金補貼申請疑義、服務態度等無涉公務員貪瀆不法等案件,請循本府市政信箱或撥打1999反映,以利您的檢舉(陳情)正確分派案件,使您的意見受到即時回應及處置。 


【涉及本府貪瀆不法檢舉(陳情)案件】

為使本市更廉潔,需要您我共同監督,如您發現本府暨所屬相關機關(構)或本府員工,有下列不法情形或可疑之行為,請依下方資訊聯絡本處,或依附件聯絡資訊向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陳情),案件處理程序將嚴格遵守相關保密規定,請您放心!

  1. 工程或採購案,疑似有廠商私下共謀圍標,或相關人員故意訂定不合理的條件,讓內定的廠商可以輕鬆得標。
  2. 工程或採購案在驗收時,相關人員對於偷工減料或不合格的項目放水,甚至共謀浮報工程款或數量來詐取公帑。
  3. 市府員工在辦理業務時,利用職務向民眾索取紅包或好處,並在收錢後提供違法的協助或包庇不法行為。
  4. 市府員工利用自己的職權,私下與親戚或特定人士勾結,透過不當的方式讓他們獲取工程標案、補助款等不法利益。
  5. 市府員工利用職務上的機會,以偽造單據、製作假清冊等詐騙手法,詐領公款或將應屬於公家的財物佔為己有。
  6. 市府員工利用自己的職權,收受有利害關係的廠商或民眾所贈送的禮品、現金,或接受不當的飲宴招待。
  7. 發現有人為了欺騙或特定目的,偽造證件、證明或申請書,續向本府申請相關補助案件,甚至竄改真實公文的內容。
  8. 市府員工將依法應保密的採購資訊或民眾個人資料,非法洩漏予他人知悉。



貪瀆不法檢舉管道
法務部廉政署
詳如附件
桃園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信箱:ethics@mail.tycg.gov.tw
檢舉專線:03-3322783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政風室
檢舉專線:(03)3324700分機5101、5102 


【檢舉人保護措施】

依據行政院頒「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受理檢舉之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姓名、年齡、住所或居所有保密義務。對於檢舉人之檢舉書,筆錄或其他資料,除有絕對必要者外,應另行保存,不附於偵查案卷內。如有洩密情事,應依刑法及其他法規處罰或懲處。 

桃園市受理檢舉之機關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陳情檢舉人身分保密作業要點」及「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辦理。 


【貪污瀆職案件檢舉獎金給獎基準】

依據法務部訂定之「審核貪污瀆職案件檢舉獎金給獎基準」,如檢舉貪污瀆職案件,經法院判決有罪者,依附表標準給與獎金,獎金總額最高以新臺幣一千萬元為限。